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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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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经济开发区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05 17:03:38 作者:招采星®代理机构项目管理平台

一、项目编号:H7FSCG25D01G0135 FS34082620250272 号

二、项目名称:宿松经济开发区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朗靖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A3楼910-3029号

中标金额:173778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73778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7.6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办公桌

品牌:博亿

规格型号:定制

数量:94张

单价:1000元

名称:礼堂椅

品牌:祥 聚

规格型号:XJ-SZZ001

数量:96张

单价:551元

名称:中餐燃气炒菜灶

品牌:环宝嘉厨

规格型号:SZCT38/76-JYW1D

数量:1台

单价:8027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海平,邹光明,赵宜兵,朱众犇,潘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类标准计取,金额为23115.00元,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87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宿松县经开区茶园路 8 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  177 5568 0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4栋13-14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0556-7582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77 5568 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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